编报2017年度经费收支决算和2018年度经费收支预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编制2017年度经费收支决算和2018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编制2017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做好决算编制前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办理各项收支业务,做到凭证和账簿规范,会计科目和数字准确,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做好结转账工作。
全面真实反映工会经费收支情况,一是,编制决算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会的要求,做到收支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二是,认真编写2017年度决算说明书,全面反映年度预算完成情况,对收支预算完成情况进行比例分析和支出结构分析。全面分析工会经费收支情况,重点对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维权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等进行说明。区市总工会要对拨缴经费收入应当按不同经费分成比例分析说明,并注明财政划拨、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数额;要说明“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使用情况;要详细列明上级工会和财政补助的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劳模帮扶金、劳模生活困难慰问金等资金发放数额、使用绩效等情况。三是,中央、省、市财政及上级工会拨入的困难职工帮扶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年度内全部发放完毕,年末清零。四是,上级工会补助的专项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扩大开支范围。收到时全部列入“上级补助收入”科目核算,使用时列入相关支出科目核算。
做好决算汇总工作,各市直工会在做好本级决算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所属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汇总工作,组织本地区、本系统基层工会按要求编制年度经费收支决算。按照上级工会的要求,统一使用“财政部《工会会计制度》管理系统软件”中的“经费收支决算汇总”模块进行汇总,生成的jfbb格式的数据发送到指定邮箱,使用windows7操作系统的单位安装使用“财政部《工会会计制度》管理系统软件win7版”,未使用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的单位可以继续使用“财政部《工会会计制度》管理系统软件2.0版”。
编制2018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工会事业发展的原则要求和任务目标,紧紧围绕上级工会的重点工作和本年度工会工作计划,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细致高效”的原则,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努力为全市工运事业的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一)切实优化经费支出结构
要在兼顾各方面资金支出需求的同时,进一步优化经费支出结构,确保更多的资金用于工会重点工作和服务基层、服务职工。要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每项支出预算要有具体开支明细,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工会经费使用绩效。
(二)推进工会经费全面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预算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推进工会全面预算管理,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禁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改变预算资金用途;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进一步增强支出预算的刚性约束,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得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根据年度收入情况合理安排支出预算。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三)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管理相关规定
各级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的审批制度、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报销手续,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区市工会的“三公”经费原则上较上年只减不增。
镇、街道工会工作经费的使用应遵照《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执行,填报“2018年度乡镇(街道)工会活动经费审批表”,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或随意扩大开支范围。
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全总和省总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有关规定,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抵制奢侈浪费,合理有效使用资金,严格执行经费支出范围和全总“八不准”的规定,不得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向会员发放生日慰问品和少量节日慰问品只能使用当年的会费收入和拨缴经费收入,不得使用行政补助的经费。
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集中采购或招标采购,严格执行采购预算与计划。区市工会可参照同级财政集中采购的要求执行;基层工会可委托本单位行政负责采购的部门进行招投标和集中采购。
(四)确保完成经费收缴任务
各区市工会要持续深入推进工会经费财政划拨、地税代收工作,积极与财政、地税部门协调,进一步提高财政划拨足额率和地税代收收缴率。各市直企、事业单位工会要督促行政和所属单位足额拨缴工会经费,确保2018年工会经费收入保持稳定。
各市直工会2018年预算中的“上级补助收入”科目的“回拨补助”、“帮扶补助”数额,按照2017年实际决算数额填列,其他明细科目不填列。
报表种类和报送要求。一是,市直局、公司和基层工会请于2018年1月25日前报送2018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2017年度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表、2017年度往来款项明细表各一式两份,管理基层的市直工会还同时报送2017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汇总表一式两份,各市直工会的收支决算表和收支决算汇总表要同时将财务软件汇总数据用电子邮件发送至qdghcwb@163.com。二是,区市工会请于1月15日前将“年度经费收缴情况表”盖章传真至市总财务部,2月10日前向市总工会财务部报送2018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及说明书、2017年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经费收支决算汇总表,2018年度乡镇(街道)工会活动经费审批表一式两份;2017年度本级决算说明书、年度资产负债表、本级工会经费收支决算表、年度往来款项明细表、年度经费收缴情况表、机关基本情况表和全区(市)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汇总表各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