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总工会实施建会工作 清单制意见和会员会籍网络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 岛 市 总 工 会
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总工会实施建会工作
清单制意见和会员会籍网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工会,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工会:
为深入推进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山东省总工会印发了《关于实施建会工作清单制的意见》《山东省工会会员会籍网络管理办法(试行)》两个文件,现就工作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实施建会清单制和会员会籍网络管理是省总工会深入推进全省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引导各级工会抓实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的具体举措,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意见。要根据工会组织体系和隶属关系,将有关文件转发至基层工会,明确工作流程,分级抓好落实。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以项目化、清单制分级有序推进。
二、掌握底数,落实好建会清单。区市总工会要结合建会清单要求,以网格化形式认真排查、梳理,列出优先建会、重点建会清单。对新就业形态企业、十强产业企业、安全生产重点企业,要列入当年优先建会企业建会计划清单,在两年内完成建会;优先建会名单中的百人以上企业、开业或设立三年以上未建立工会的实体企业、纳税额在当地排前500名的企业及重点新就业形态企业要列入重点建会企业,一年内完成建会。各区市列入优先建会企业基数,为市总财务部统计各区市未缴费企业数的10%,优先建会清单中一年内完成建会的重点企业比率为6%。
三、压实责任,严密组织实施。全市各级工会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省总建会清单和会员会籍网络管理要求。要把新就业形态建会入会、全市龙头企业的外围服务企业和劳务派遣工建会入会、商协会建会入会做为2022年工作重点全力推进,进一步实现组织、工作、服务“三覆盖”。要借鉴西海岸新区“一领三深全网格”机制,各区市依托镇街设置N个工作网格,以市总财务部统计各区市未缴费企业为基准,把重点建会企业列入2022年工作网格,做到工会组织在网格中建设、工会活动在网格中开展、工会服务在网格中进行。在工作推动过程中如遇困难、问题,或者发现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与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沟通,以便有效推动工作开展。各区市总工会请于2022年1月20日前将本地优先建会企业建会计划清单、2022年12月15日前将本地优先建会企业建会完成清单,报送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附件:1.山东省工会关于实施建会清单制的意见
2.山东省工会会员会籍网络管理办法(试行)
青岛市总工会
2021年12月30日
(联系人:王克岩,83092320,jcbqd@126.com)
附件1
关于实施建会工作清单制的意见
为深入推进全省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引导各级工会抓实建会工作,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结合我省工会工作实际,就实施建会工作清单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工作导向,坚持依法建会、分类施策、重点突破,实施精准化、差异化指导和服务,狠抓建会工作,推动全省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发展。
二、目标任务
深入开展排查摸底,准确掌握未建立工会的企业情况,对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进行分类,建立重点突破机制,采取相应措施,推动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
三、建会分类
未建立工会的企业按照优先建会、重点建会、常态建会三个类别分类:
(一)优先建会
1.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主体的企业。主要包括互联网平台企业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以及货运挂靠企业、快递加盟企业、外卖配送代理商、劳务派遣公司等关联企业。
2.十强产业企业。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绿色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产业企业。
3.安全生产重点企业。主要包括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相关企业。其中,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4.劳动关系复杂、矛盾突出的企业。主要包括出现职工集体停工、群体性事件、劳动争议仲裁等问题,以及“12351”职工服务热线掌握的职工信访次数较多的企业。
(二)重点建会
1.百人以上企业,指职工(劳动者)数量是100人以上的企业。
2.开业或设立三年以上未建立工会的企业。
3.社会影响力大的企业,指纳税额在当地排前500名的企业。
(三)常态建会
未列入优先建会、重点建会范围的其他企业。
四、建会措施
区分优先建会企业、重点建会企业、常态建会企业,按照分类施策、重点突破的原则,推动企业建立工会组织。
(一)全力推进优先建会企业建会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成立建会工作专班,开展专项建会行动,实施挂图作战,集中力量攻坚,确保按时完成建会任务。省总工会对全省优先建会企业建会情况进行督导、评价、通报。市总工会实行“包干制”,责任到人。
2.加大政策宣传。深入企业,通过沟通会、见面会等形式,向企业行政和职工大力宣传工会政策法规,启发职工入会意识,引导企业经营者依法建会。
3.提供精准服务。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主动了解企业和职工的实际需求,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为职工提供权益维护、素质提升、法律援助等服务,增强工会吸引力,推动企业建会。
4.加大资源倾斜。对所辖优先建会企业较多的地方,优先分配并增加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相应名额;申报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项目时,优先考虑给予经费支持。
5.明确建会时限。有建会基础的企业列入当年优先建会企业建会计划清单,一年内完成建会;建会基础薄弱的企业两年内完成建会。
6.实施通报评价。省总工会对全省优先建会企业建会情况进行调度通报,依据《山东省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评价办法(试行)》实施评价,并赋予相应分值。
(二)积极推进重点建会企业建会
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统筹推进建会工作。加大工作力量和经费投入,向企业行政和职工做好政策法规解释工作,立足工会实际帮助企业、职工解决困难问题,达成建会共识。两年内完成建会。
(三)持续推进常态建会企业建会
科学制定建会推进工作方案,明确建会时限,加大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引导,开展普惠服务,创新建会模式,按期完成建会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工会要充分认清实施建会工作清单制的重要意义,把实施建会工作清单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深入推进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抓手,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多措并举,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建会工作取得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工会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实施建会工作清单制,省总工会将定期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应列入优先建会而未列入的情况,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密组织实施。各级工会要按照实事求是、逐级负责、精准高效的原则,加强排查摸底,坚持分类指导,依法规范建会,全面推进企业工会组建工作,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各市总工会于每年1月31日前将本市优先建会企业建会计划清单、12月31日前将本市优先建会企业建会完成清单,报送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工会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提供建会政策咨询和服务,提高企业建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强舆论宣传,总结宣传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大抓建会的良好舆论氛围。
优先建会企业建会计划清单
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市直属、县(市、区) | 县(市、区)直属、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 | 村(社区)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企业类型 | 企业职工数 | 企业联系人 | 计划完成建会时间 | 建会责任人 | ||
姓 名 | 电 话 | 姓 名 | 电 话 | ||||||||
备 注 | 1.企业名称,填写企业规范名称。 2.企业类型,分别填写优先建会类别中涵盖的4种企业类型,按4种企业类型顺序填写。 3.计划完成建会时间,填写格式为XXXX.XX,如2021.01。 |
优先建会企业建会完成清单
市直属、县(市、区) | 县(市、区)直属、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 | 村(社区)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企业类型 | 企业职工数 | 企业会员数 | 企业工会主席 | 实际完成建会时间 | |
姓 名 | 电 话 | |||||||||
备 注 | 1.企业名称,填写企业规范名称。 2.企业类型,分别填写优先建会类别中涵盖的4种企业类型,按4种企业类型顺序填写。 3.实际完成建会时间,填写格式为XXXX.XX,如2021.01。 |
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山东省工会会员会籍网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方便职工入会和工会会员转会,创新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增强会员意识,保障会员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会会员会籍是指工会会员资格,是职工履行入会手续后工会组织确认其为工会会员的依据。
第三条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随劳动(工作)关系流动而变动。可以通过网络,实行一次入会、动态接转,保证会员流动不流失。
第二章 会籍网络申请与认证
第四条 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中国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
第五条 职工申请加入工会或进行会员网上认证,可以选择安装“齐鲁工惠”APP(扫描“齐鲁工惠”APP二维码或在应用市场搜索“齐鲁工惠”APP并安装)、关注微信“齐鲁工惠”小程序两种方法中的任一方法,找到“入会转会”,按照提示填写信息,勾选“同意”,点击“提交”。
第六条 会员按第五条所述方法操作,已经通过网络实名录入的,首次登录时,提示“已认证”,自动生成电子会员卡;尚未通过网络实名录入的,提示“未检测到您的会员信息,是否加入工会”,点击“是”,待所在单位工会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电子会员卡。
第七条 未加入工会的职工,按第五条所述方法操作,提示“未检测到您的会员信息,是否加入工会”,点击“是”,按提示选择所在单位归属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
所在单位已经成立工会的填写“所在单位工会名称”、所在单位未成立工会的填写“所在单位名称”,选择所属“会员之家”,点击“提交”,待审核通过后,即为工会会员,自动生成电子会员卡。
第三章 会籍网络接转
第八条 会员劳动(工作)关系发生变化后,可以通过登录“齐鲁工惠”APP或微信“齐鲁工惠”小程序,点击“入会转会”-“我要转会”,办理会员会籍网络接转。
第九条 新的用人单位已经成立工会的,待所在单位工会审核通过后,实现会员会籍网络接转。
新的用人单位未成立工会的,会员可将会员会籍转入单位所在地的网上“会员之家”,待所在单位成立工会后,及时办理会员会籍接转手续。
第十条 会员离开原单位尚未就业的,可将会员会籍转入居住地的网上“会员之家”,重新就业后,按第八条所述方法操作接转会籍。
第四章 会籍网络保留与取消
第十一条 基层工会应及时了解掌握会员变动情况,区分会员退休(含提前退休)、失业、退会、开除会员会籍等情况,按照《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规定,确定会员会籍保留或取消,通过山东工会网上工作平台及时对会员会籍状态予以调整更新。
第五章 会籍网络动态管理
第十二条 基层工会应及时做好职工入会和会员转会的网络审核、数据更新等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保障会员信息安全。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总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