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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工会学习宣传贯彻 《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山东省总工会工作通报

 

 

2021年12月23日                              第22期


 

在全省工会学习宣传贯彻

《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2021年12月7日)

刘 贵 堂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交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经验做法,部署《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动全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再上新水平,更加有力地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在建党百年的重要历史时刻、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的重大历史关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省各级工会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全总工作要求,认真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推动全会精神在工会系统和广大职工中落地生根。要深刻认识“两个确立”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要牢牢把握工人运动时代主题,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功立业;要认真履行工会基本职责,扎实做好维权服务工作,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提升职工生活品质。

《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委常委会研究、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已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了,这是全面依法治省进程中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大成果,是我省工会立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对依法履行工会职责、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条例》出台以后,全省各级工会迅速行动、层层部署,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宣传阵地,开展了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铺天盖地”式的宣传,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推动《条例》深入企业、深入职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11月初,省总工会召开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座谈会,涉及的14个省直部门(单位)参加,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兼省政协党组副书记、省总工会主席张江汀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各单位做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工会要认真落实江汀主席讲话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做扎实、做到位,真正让这部广大职工期盼、社会各界支持的《条例》在实践中彰显法治的力量。

上午,我们现场参观了淄博市职工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等工作情况。刚才,8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讲的都很好,可以看出,各地各单位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工作措施有力有效,经验做法可圈可点。希望各地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共同把《条例》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充分认识《条例》出台为工会依法履职带来的新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工会要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抓住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把群众观念牢牢根植于心中,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推动《条例》出台实施,是省总工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举措,必将对我省工会依法维权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工会依法维权有了“硬抓手”。劳动法律监督是工会履行维权职责的重要途径和手段。长期以来,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支撑,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底气不足、措施不硬,效果也不尽如意。这次《条例》出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就有了“尚方宝剑”,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真正进入到了法治化、规范化轨道。通过《条例》有力实施,将充分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作用,实现工会维权从事后纠偏向事先提醒、从被动应对向主动维权的转变,形成预防、援助、维护相衔接的一体化、全链条、闭环的工作运行体系,将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前端,依法维护好实现好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了“强支撑”。进入新发展阶段,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环境正在经历深刻变化,劳动关系领域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关键在于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作、监督、调处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条例》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通过加大工会组织源头参与力度,推动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有效落督促企业依法规范劳动用工、履行社会责任,教育引导职工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依法表达合理诉求,更好地实现职工权益维护和企业健康发展的双赢,从而有效减少劳动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完善部门协作机制有了“新载体”。做好工作,必须强化开门开放,这是我们近些年来推进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和有力措施。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同样离不开党政支持,离不开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离不开用人单位、广大职工、社会各界的支持、参与和配合。《条例》对用人单位、媒体以及社会各界支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作出规定,明确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劳动法律监督协作机制、定期会商机制等工作协作机制。《条例》实施后,将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推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深化发展的工作合力。

二、扎实推动全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省各级工会要以《条例》出台实施为契机,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高举维权服务的大旗,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做好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维权服务工作实效

(一)切实加大《条例》普及宣传力度。要在前一段宣传的基础上,持续用力、持续深化,真正做到全覆盖、无空白、家喻户晓、人人知晓,为《条例》实施奠定坚实基础。要将《条例》纳入工会“八五”普法规划,作为工会干部培训的必备课程,并积极争取将《条例》纳入党校有关班次的培训内容。各级工会干部要带头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的基本精神,全面把握《条例》具体内容。烟台市已将《条例》纳入了党校主体班次的培训内容,邀请立法专家授课,效果很好。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采取更加接地气、受欢迎的方式,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广泛深入地做好《条例》宣传工作。要从职工需求出发,善于运用鲜活的案例、朴实的语言,让职工一看就了解,一听就明白,切实提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在社会上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淄博市组织工会干部和志愿者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条例》入脑入心。日照市制作法律大礼包,结合“送法进基层”“千名律师进企业”等活动,推动《条例》进企业、进车间。

(二)切实健全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健全监督组织体系是开展劳动法律监督的前提和基础。省总工会已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调整充实了省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各地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尽快健全完善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积极构建省、市、县、乡、用人单位五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网络,为开展监督工作、调处劳动争议纠纷提供坚实组织保障。今年底前,市、县两级工会要全部健全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明年6月底前,百人以上建会企业要全部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明年底前,已建会单位实现全覆盖。暂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为其聘请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淄博市百人以上建会企业已全部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镇街以上工会依托工会服务阵地全部设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工作室,筑起了化解劳动争议的“第一道防火墙”。荣成市在镇街全部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在企业建立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监督小组-监督员”小三级劳动法律监督体系。

(三)形成推动《条例》实施的强大合力。级工会要树牢“一盘棋”思想,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上下级工会的协同联动,共同推动《条例》落地落细落实。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形成监督合力。要在充分发挥好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四方联动”机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等作用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发改、公安、住建、卫健、应急、市场监管、医保、税务等部门的支持,建立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协作机制。要推进工会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参与配合劳动监察和案件查处。用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这一监督“利器”,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共同推动侵害职工权益问题解决。要积极推动和参与人大执法检查与政协委员视察,就促进劳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提出建议。济南市健全工作机制,理顺工作流程,规范文书格式,为《条例》实施夯实制度基础。青岛市与有关部门建立了劳动法律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权责清单。滨州等市召开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研究推进《条例》贯彻实施相关工作。要加强工会上下一体联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关键在基层,《条例》为各级工会开展监督提供了法律支撑,基层工会一定要用好《条例》这个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尚方宝剑”,挺直腰杆,依法履职,对监督中发现的重大劳动关系风险隐患,要及时向上一级工会报告;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敢于发声亮剑,该提醒的提醒、该协商的协商,对于履行职权确有困难的,要积极寻求上级工会帮助。上级工会要做好基层工会的坚强后盾,在他们开展监督、实施维权遇到困难时要及时提供指导和帮助,必要时实行“上代下维权”,真正形成工会维权的强大声势和工作合力。

(四)切实增强劳动法律监督实效。各级工会要按照《条例》规定,推动用人单位落实平等就业、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以及民主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真正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要突出监督重点。将用人单位恶意欠薪、违法超时加班、违法裁员、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将中小非公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发生过集体劳动争议和职工群体性事件的企业等作为重点监督领域,分类施策、精准监督。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依法代表或组织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最大限度将问题化解在企业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用好监督手段。扎实开展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活动,将监督关口前移,对企业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排查化解劳动关系风险隐患,帮助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尽快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依法接受职工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案件登记和分案处理,对在监督中发现的用人单位违法违规问题,要认真履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职责。胜利油田工会畅通诉求表达、协调处置、答复反馈渠道,将职工满意率作为评价油田及各直属单位有关部门办理成效的重要依据。要强化援助服务。进一步发挥各级工会法律援助实体化机构作用,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开展普法宣传、劳动用工“法治体检”等工作提供支持,对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第一时间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真正实现法律监督与法律援助有机衔接、依法维护权益与协调劳动关系深度融合。做强网上法律服务,用好山东省工会法律服务管理系统等网上维权平台不断提升工会维权服务工作便捷化水平,真正让职工感受到“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就在身边”。淄博市利用“爱工惠APP”和劳动维权“二维码”,打造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码受理”“零跑腿”平台,实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掌上办理”。

三、切实强化对《条例》实施的支持保障

各级工会要把《条例》实施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推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工会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确保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要拧紧责任链条,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分管领导要靠上抓,牵头部室要履职尽责,逐级压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责任。德州市建《条例》贯彻落实周调度、月通报制度,每月发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和县(市、区)工会主要负责人,有力推动了《条例》贯彻落实。

二要加大工作保障。要配强工会依法维权工作力量,认真做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的推选、培训和管理等工作,鼓励工会干部考取公职律师、劳动关系协调师、劳动争议调解持续发展壮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要运用好市场化手段,聘请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热心职工维权事业的优秀律师加入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中来要加强经费保障,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开展。

三要加强工作指导。要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纳入标准化管理体系,定期研究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重要事项,加强工作调研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重总结基层的创新做法,对于各地各单位形成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切实打造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亮点品牌。

同志们,我们相信,通过《条例》的深入学习贯彻实施,通过工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职工合法权益一定能够得到更好地维护,劳动关系一定会更加和谐稳定,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一定会得到更好地发扬,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中,彰显工会担当,作出新的贡献!


 

 

 

 

 

 

 

 

 

 

 

 

 

 

 

 

 

 

 

 

 

山东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