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总工会工作通报 第12期
按:现将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彭建国同志在青岛市总工会宣传贯彻《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推进劳动用工法治体检观摩活动上的讲话予以印发,请全市各级工会认真组织学习传达,抓好贯彻落实。
在宣传贯彻《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推进劳动用工法治体检观摩活动上的讲话
(2021年11月12日)
彭建国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即墨区举行宣传贯彻《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推进劳动用工法治体检观摩活动,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推广即墨区总工会“劳动用工法治体检”工作经验,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刚才,我们现场观摩了即墨区总工会法治体检工作做法和酷特智能股份公司体检成果,即墨区总工会介绍了他们的做法和经验,4个单位就贯彻落实《条例》进行了发言,大家讲的都很好,希望各级工会继续努力,进一步探索创新,推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下面,就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
今年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工会依法履行维权职责提供了法律支撑,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力保障,是我省依法治省进程中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大成果。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全力做好宣传贯彻工作。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是工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在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我们党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出发,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其中一个坚持就是“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是推动源头化解风险隐患的有效法律武器,对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各级工会要通过落实《条例》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是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是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客观要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我国劳动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工会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有组织的群众监督是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发挥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各级工会要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省总工会对推动实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作出了统一部署,各级工会要按照省总部署,加强《条例》的贯彻落实,推动我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
三是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是破解职工劳动争议难题的现实需要。从我市劳动争议现状看,“十三五”期间我市共处理劳动争议74865件,年均增长8.1%,比“十二五”增长47.42%。劳动争议日益增长的原因,有大量职工群体的工作变迁和劳动关系管理问题,企业利益与职工利益冲突加剧,导致大量劳动争议的出现。另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争议开始出现,并有增多趋势。整体来看,我市劳动关系领域风险日益显现,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条例》的出台将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企业的健康发展纳入法治保障轨道,有效缓解和消除劳动争议对劳动关系稳定带来的消极影响,各级工会要深入贯彻《条例》,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强化责任担当,准确把握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目标任务
《条例》出台后,市总工会迅速行动,立即制定宣传贯彻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实施方案》被省总誉为“切合实际,特点突出,措施得力,可操作、可复制性强”,并在全省进行推广。各级工会要按照市总《实施方案》要求,迅速行动起来,积极主动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依法履行好工会维权职能。
一要加强集中宣传,丰富宣传形式。各级工会要将《条例》的学习宣传列入工会“八五”普法规划,充分运用市总工会“鸿雁融+”媒体融合中心“1+3+7+N”全媒体传播体系,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劳动者之窗》《劳动者》等专栏,工会官网、微信、抖音、客户端等新媒体广泛学习宣传《条例》。要通过发放《条例》单行本、制作宣传微视频、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丰富宣传手段。组织“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队、工会法律志愿者深入企业,通过“工会普法大讲堂”等活动形式,开展《条例》宣传活动。邀请人大、人社、司法等有关单位召开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座谈会,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单位配合协作,扩大《条例》影响力。举办各层次劳动法律监督员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对《条例》进行宣传讲解,不断壮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
二要健全监督组织,履行监督职责。各级工会要加强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让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覆盖到更多企业和职工。市总工会已经成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成员由工会、人社、发改、住建、卫生、应急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各区市总工会要结合实际,参照市总工会做法,今年年底前全部成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各区市工会及市直工会要深入督导推动,2022年6月底前,百人以上建会企业全部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2022年底前,已建会单位全部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对暂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为其聘请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确保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无缝隙、全覆盖。
三要强化联动机制,增强监督实效。近年来,市总工会联合人社劳动监察部门,建立了以案前调解协商、维权案件协查和普法宣传协作为主要内容的劳动者维权双向联动机制,搭建起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效能优化的劳动维权新平台,进一步丰富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内涵。各区市工会要进一步完善与人社部门建立的劳动者维权双向联动机制,加大工会组织接受劳动监察部门案件调解力度,提高调解成功率。要指导督促基层工会通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两书”维护职工权益。优化完善“两书”格式文本,促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学习即墨经验,大力开展“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活动
近年来,即墨区总工会广泛开展了“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活动,将维权主战场由职工上门维权转向主动帮助企业规范用工第一线,通过对企业存在的风险点进行风险评估,给每个企业出具一份详实的“法律体检报告”,列明企业存在的风险点,解决方案和法律建议,从根本上规范企业用工,做到了治“未病”,是工会源头维权的具体措施。即墨区“劳动用工法治体检”经验得到了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刘贵堂同志的肯定,在全国工会信访工作交流会上做了典型经验介绍,被省总工会通报表扬为“全省工会改革向基层延伸优秀试点项目”。各级工会要认真学习借鉴即墨维权经验,不断推动工会维权工作创新发展。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总工会要成立“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活动领导小组,专门抽调专业律师组成体检团队开展活动,保证活动的专业性和公信力。要强化经费保障,将“体检”活动经费列为专项经费纳入年度工会财务预算,并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在体检单位的选择上,各区市工会要从信访案件、12351热线诉求、法律援助案件中发现线索,深入劳动争议多发、劳资矛盾突出的企业开展“体检”活动,通过“劳动用工法治体检”实施定向劳动法律监督。各区市工会要对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企业100%实施“体检”,在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选择典型案例实施即时“体检”,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要讲求工作策略。开展“体检”活动要主动与企业签订保密协议,体检律师签订保密承诺书,对发现的问题不曝光,不打板子、不揪辫子,而是开出药方,协助整改,推动企业更好发展。加强协同联动,合力解决问题,通过“主席接访日”等发现监督线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和工会法律援助解决问题隐患。
四要保证“体检”质量。从目前各区市工会已经开展的“体检”活动看,还存在着“体检”不深不透的问题。各区市工会要学习即墨工作经验,通过“全覆盖”梳理、“点对点”答疑、“面对面”解决、“一企一册”建档、“四位一体”工作联动等形式,为企业提供“体检”服务。要围绕《条例》规定的14个方面的劳动法律监督事项,按照市总工会制定的“六个一”活动形式,即为企业开展一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风险“体检”;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开展一次法律讲座;为企业提供一次法律和决策咨询;为企业制定一个防范和避免法律风险的“法律处方”;指导企业工会调处一批劳动争议案件;协助企业工会开展一次职工队伍稳定隐患排查。围绕“六个一”扎实开展“体检”活动,达到企业依法用工氛围浓厚、企业管理人员法治水平显著提升、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目标。
四、着力提质增效,不断开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新局面
贯彻《条例》是深入推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各级工会要把《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努力取得切实成效。
一要精心组织部署。各级工会要将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主要领导亲自统筹安排,分管领导具体推动落实。各区市工会要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机构作用,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开展普法宣传、劳动用工法治体检等工作提供支持,对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依法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要将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管理,根据“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活动推进情况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市总工会将根据各区市工会“体检”活动开展情况加大经费补助力度,保障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争取相关支持。各区市工会要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列入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议题,通过联席会议,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与市总工会建立信息互通、定期会商、检查联动、资源共享等机制。《条例》实施一段时间后,各区市工会要配合各级人大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深入分析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建议,形成共同推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要加强工作指导。各区市工会要加大对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指导,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列入工会重点工作评价内容。要加强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调研,定期研究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重要事项,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总结各级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扎实开展。
同志们,两年前市总工会召开工会维权工作“莱西模式”现场推进会,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和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在各级工会的共同努力下,工会法律维权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得到了市委和上级工会的肯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今天在即墨召开的宣传贯彻《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推进劳动用工法治体检观摩活动,我相信在各级工会的努力下,一定会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让我们共同努力,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守正创新,攻坚克难,推动《条例》有力贯彻落实,进一步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为推动青岛经济社会建设贡献工会智慧和力量!
〔本期发至各区市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工会,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工会,市总工会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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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1年 1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