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妈妈小屋”建设说明
青岛市总工会“爱心妈妈小屋”建设是对全区现有的及建设中、有意向建设的“哺乳室”、“母婴室”等进行指导及规范,按照市总工会制定的《爱心妈妈小屋建设执行手册》的模式统一颜色、配置、铭牌。
一、场所
“爱心妈妈小屋”可根据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的人数,由建设需求的企事业提供一个10~50平方米的空间,为她们提供一个私密、卫生、舒适的环境。
二、设施配置
标准配置:洗手盆、电源插座、沙发、冰箱、彩电、布帘、储物柜、百宝箱、奶瓶消毒器、奶包、宣传海报、报架、垃圾桶、纸巾盒等(按照《爱心妈妈小屋建设执行手册》及配置,可参照附件一爱心妈妈小屋清单链接进行采购)。
三、场所管理及配套服务
场所管理可采取专人管理和女职工自我管理等多种形式,保证场所清洁卫生、私密安全。对符合以上条件的,经验收合格后,由市总工会发放统一标识的“爱心妈妈小屋”铭牌并拨付补助资金。
一、场所
“爱心妈妈小屋”可根据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的人数,由建设需求的企事业提供一个10~50平方米的空间,为她们提供一个私密、卫生、舒适的环境。
二、设施配置
标准配置:洗手盆、电源插座、沙发、冰箱、彩电、布帘、储物柜、百宝箱、奶瓶消毒器、奶包、宣传海报、报架、垃圾桶、纸巾盒等(按照《爱心妈妈小屋建设执行手册》及配置,可参照附件一爱心妈妈小屋清单链接进行采购)。
三、场所管理及配套服务
场所管理可采取专人管理和女职工自我管理等多种形式,保证场所清洁卫生、私密安全。对符合以上条件的,经验收合格后,由市总工会发放统一标识的“爱心妈妈小屋”铭牌并拨付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