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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2021年职工游泳比赛暨全国游泳锻炼等级达标赛即将开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大力实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期间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身体素质,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以实际行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市北区总工会决定面向全区工会会员职工举办2021年职工游泳比赛暨全国游泳锻炼等级达标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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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1年10月24日上午
比赛地点:青岛新兴体育馆-游泳馆(市北区延吉路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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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范围

 

 

1.区机关各单位工会委员会、各街道总工会、各工会联合会职工。
2.队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制职工须提供合同证明),并为市北区辖区内的工会会员。
3.参赛队员参赛年龄为18岁至60岁(196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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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办法

 

 

1.本次比赛男女选手分设50米自由泳、蛙泳、仰泳、蝶泳四个项目,每人限报一种泳姿。
2.报名运动员须身体健康,持身份证和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绿码,适宜参与该项比赛。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区总工会在赛前统一购买,比赛期间运动员伤病自理,组委会除按规定提供必要的医务服务外,对意外伤害事故不承担法律责任。赛前需跟组委会签订自愿参赛保证书。
4.请各参赛单位将纸质版《2021年市北区总工会职工游泳比赛报名表》、《2021年市北区总工会职工游泳比赛承诺书》、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社保明细,于2021年10月21日前报市北区职工服务中心(郑州路43号橡胶谷园区A栋)。10月20日前将电子版《2021年市北区总工会职工游泳比赛报名表》及参赛人员社保明细发送至邮箱(sbqzghzgfwzx@qd.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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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办法及奖励设置

 

 

1.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
2.比赛中只能使用报名时所填报的泳姿,不得中途变换泳姿。
3.参赛者可以从出发台上、池边或水中出发。
4.根据参赛者选择的泳姿及成绩确认达标等级,并发放中国游泳锻炼等级达标证书。
5.根据各参赛队员的成绩(不区分泳姿)发放个人奖励。
6.每个组别一轮决胜负,不设预赛、复赛及决赛。
7.如有成绩相同者,采取并列排名。
8.如有中途变换泳姿者,其成绩不纳入赛事排名中,但达标等级按照四级或五级评定及发放。
9.抵达终点时参赛者的手或身体任意部位必须触及池壁。
10.参赛者在游程中不得站立于池底休息和借助其他物体游进。
11.各级达标成绩记录至百分之一秒。
12.达标成绩须经达标活动裁判长或二级以上的游泳裁判员或持有中国游泳教员证书者的签字,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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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监督、裁判员

 

 

比赛监督、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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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有心脏病、皮肤病等身体疾病者不能参加比赛。
2. 参赛者必须带泳帽。不能穿拖鞋在游泳馆内行走。
3. 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后场期间运动员请自觉佩戴口罩,主动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自觉接受体温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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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要求

 

 

1.比赛准时到场,不得无故缺席。
2.发挥良好的赛场作风,服从裁判,尊重对手,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3.保持现场秩序和卫生,如参赛队伍出现辱骂殴打裁判、对方参赛人员、工作人员或其他不符合体育道德的行为,组委会有权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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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规程修改、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2.对于无故罢赛的队伍,取消该参赛队所属单位继续参加后续所有球类比赛赛事的资格,并将进行通报批评。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